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泗水县实验中学副校长李玉峰带领该校工会主席王洪卫、政教处主任韩鹏、教务处主任周利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8月1日至8月6日,李玉峰带领王洪卫、韩鹏、周利借培训之机到厦门、武夷山等景点旅游。2016年4月22日,泗水县纪委分别给予李玉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洪卫党内警告处分、韩鹏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该校校长赵舜卿党内警告处分;2016年5月12日泗水县教体局给予周利警告处分,收缴全部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鱼台县教育局教育科科长郭其印、县实验小学驾驶员刘桂丰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1月31日,刘桂丰驾驶公车拉载郭其印用于双方个人事务。2016年4月22日,鱼台县纪委分别给予郭其印、刘桂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鱼台县实验小学校长梁守超诫勉谈话,责其作出书面检查。
梁山县文广新局文化市场与行政许可科科长孙兴华、副科长吴德胜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6年3月3日中午,孙兴华乘坐吴德胜驾驶的公务用车接受该局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3月30日,梁山县纪委、县监察局分别给予孙兴华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梁山县监察局给予吴德胜记过处分。
济宁高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王因执法大队大队长刘新华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刘新华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2016年2月28日,济宁高新区纪工委给予刘新华党内警告处分。
任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王文友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5年8月13日晚,王文友在康桥酒店为其儿子举办“升学宴”,并违规收受礼金。2015年8月20日,任城区民政局党委给予王文友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回违规收受的礼金。
端午节将至,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各级党组织要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强化日常监督管理,针对查处的共性问题,健全制度,抓出长效和习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继续紧盯节点假期,对苗头性问题决不放过,对那些视纪律如无物、不收手不知止的从严查处,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并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履职不到位的坚决问责,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真正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