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责任廉政谈话的通知

发布者:纪检监察 文章出处:纪检监察网发布时间:2019-03-07浏览次数:3325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医院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健全党内监督机制,根据《济宁医学院廉政谈话暂行规定》,按照学校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和“正风肃纪”专题教育要求,决定开展2019年度责任廉政谈话。现通知如下:

  1. 谈话对象

学校全体处级、科级干部。

  1. 谈话方式

采取单独谈话或相对集中的方式进行。

处级干部谈话由纪委办公室统一安排;科级干部谈话由所在院系级党组织负责安排。

  1. 时间安排

33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谈话小组自行安排。科级干部谈话由所在部门自行安排。

  1. 谈话程序

(一)谈话人说明本次谈话的内容和要求。

(二)了解和掌握被谈话人廉洁从政情况;听取被谈话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被谈话人应当注意或需要纠正的问题,给予督促、提醒和帮助。

(三)被谈话人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实际表态发言。

  1. 有关要求

(一)各院系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责任廉政谈话,密切配合学校的相关工作,并负责抓好所辖各部门、单位科级干部的责任廉政谈话工作。

(二)处级干部谈话结束后,各组联络员要负责整理好谈话记录等材料报纪委办公室。

(三)科级干部的谈话记录和相关资料由所在院系级党组织负责整理后存档备查。



                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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