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组织开展2019年度 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检查、意识形态工作校内巡察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纪检监察 文章出处:纪检监察网发布时间:2020-04-24浏览次数:21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医院党委: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检查暨意识形态工作校内巡察工作的通知》《济宁医学院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近期集中组织开展2019年度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检查、意识形态工作校内巡察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一)准备阶段(4月24日-26日)。组建工作组,下发工作通知,收集相关资料,掌握各院系级党组织前期准备。

(二)检查巡察阶段(4月27日-5月7日)。对各院系级党组织进行集中检查巡察。

(三)整理汇总阶段(5月8日-9日)。各工作组对检查巡察情况进行梳理汇总,报告给相关主管责任部门。

(四)报告反馈阶段(5月10日-15日)。各主管责任部门将检查巡察总体情况向学校党委汇报,并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各院系级党组织反馈。

(五)整改落实阶段(5月16日-29日)。各院系级党组织综合自身查摆、征求意见、检查反馈等有关情况,就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别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形成整改落实工作报告,报相关责任部门。

二、集中检查巡察程序

(一)召开会议。工作组组长简要介绍工作安排,提出工作要求。会议由各院系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各院系级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党支部书记,党员和教师群众代表参加会议。

(二)述职述责。被检查党组织书面汇报2019年度抓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意识形态工作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三)座谈交流。与党员、干部、教师群众代表进行座谈交流,了解有关情况。参加人员不少于6人。

(四)民主评议。组织座谈人员对院系级党组织2019年抓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五)个别谈话。根据汇报交流情况,结合工作需要,与有关人员进行个别谈话。

(六)查阅有关资料。查阅各院系级党组织抓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材料。

三、工作组组成及分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单位

邓世春

曲  政

机关第一党总支、机关第二党总支、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科学部)直属党支部

陈晓东

刘本军

郁树飞

机关第三党总支、机关第四党总支、附属医院党委

艾志会

王正刚

王亚莉

临床医学院党委、公共卫生学院党总支、口腔医学院党总支、精神卫生学院党总支

王乐军

刘瑞文

唐远深

基础医学院党委、第二临床医学院党总支、护理学院党总支

宋爱芹

张体学

王绍青

后勤管理处党总支、离退休干部党委、医药工程学院党总支

卫明武

李  晓

法医学与医学检验学院党总支、康复医学院党总支、中西医结合学院党总支

崔月华

时华伟

陈丽维

日照校区管理办公室直属党支部、药学院党总支、医学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管理学院党总支、生物科学学院党总支、国际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党总支

四、有关要求

各工作组要尽快熟悉检查巡察工作程序要求,掌握各院系级党组织前期工作情况,做好检查巡察工作准备。各院系级党组织要主动与工作组联系,商定有关工作事宜,积极配合工作组开展工作,确保集中检查巡察工作有序高质量开展。

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处分别牵头负责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检查、意识形态工作校内巡察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政策阐释等工作。各工作组、各院系级党组织检查巡察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各牵头部门联系沟通。

  

  

                       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