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者:纪检监察 文章出处:纪检监察网发布时间:2021-12-29浏览次数:10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现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分别是:

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薛启鹏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14年春节至2020年中秋节,薛启鹏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购物卡共计价值1.55万元。2020年6月至2020年8月,薛启鹏多次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薛启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问题。2021年3月,薛启鹏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兖州区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原副主任韩勇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春节前至2021年2月,韩勇利用分管工程车辆租赁及监管施工的职务便利,收受某工程施工方礼品、礼金共计价值4000元,并为其在施工过程中提供帮助。2021年4月,韩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泗水县拘留所所长陈强私车公养问题。2019年6月至2021年1月,陈强多次用公款购买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3000元。2021年6月,陈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嘉祥县卧龙山中学校长申秀华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20年7月,申秀华筹备其女儿结婚事宜时,在学校微信工作群内通知本校教师参加,并收受礼金共计1万元。2021年9月,申秀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4起典型案例,暴露出在强力正风肃纪之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心存侥幸,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顶风违纪,触碰纪律红线,受到严肃处理,教训十分深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时刻绷紧作风建设之弦,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从政治上把握作风建设,扛牢扛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规吃喝、公款旅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明察暗访、交叉互查等手段,深挖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深化节日期间各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整治;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靶向发力,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有力的监督推动干部作风转变,为我市争先进位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

来源:济宁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