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者:纪检监察 文章出处:纪检监察网发布时间:2022-01-04浏览次数:10

关于严肃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2020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以下简称“评聘工作”)的监督,维护评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及评聘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评聘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管的主体责任,加强对评聘组织和工作人员的监督,确保评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部门、单位评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严肃评聘纪律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做到宣传教育到位、管理监督到位。

三、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和保密要求,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发布或泄露有关信息。

四、相关部门、单位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和工作纪律,不得为申报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或材料。

五、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相关工作制度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禁止违规插手和干预评聘工作,严禁通过送钱物、安排宴请等方式拉拢有关人员,干扰评聘工作。

六、评委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为申报人员游说、拉票,不得接受任何可能影响评聘公正的馈赠或宴请。

  

举报电话:3616095

来信请寄:济宁医学院太白湖校区纪委综合处收。

  

            中共济宁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