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干部调整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者:纪检监察 文章出处:纪检监察网发布时间:2024-09-19浏览次数:10

关于严肃干部调整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附属医院党委:

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防范不良风气,确保干部调整和选拔任用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现就有关纪律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纪律意识。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管理监督,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纪律意识。涉及调整的领导干部,要自觉讲政治、讲党性、正气、讲奉献,严守纪律规矩,服从组织安排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坚决维护学校事业发展大局。

二、严守纪律要求,防范不良风气。全体党员、干部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防范和抵制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严格落实“十个严禁”,坚决维护纪律刚性。严禁结党营私,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个人说了算,严禁说情打招呼,严禁违规用人,严禁跑风漏气,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干扰换届。任何人不得利用干部调整之机,组织或接受有可能影响干部选拔任用的宴请活动,更不得相互馈赠、收受礼品礼金等。

三、严肃监督执纪维护纪律刚性。学校坚持严的基调紧盯纪律要求、强化全程监督,发现问题从严从快处置严肃查处聚餐、传播、许愿、承诺等违反选拔任用要求或纪律行为,有力维护纪律刚性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完成后,不服从组织安排、不认真履行交接手续、工作消极懈怠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四、忠诚履职尽责维护学校大局。干部调整和选拔任用期间,各级党组织,部门、单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守岗位,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履职杜绝擅离职守、消极怠工等行为,切实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任免文件印发前,干部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任职文件下发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就职办理交接

来信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荷花路133号,济宁医学院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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